| 6月13日至6月19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豫北监察分局共监察、复查矿井13处。共查处安全隐患95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20份。复查到期隐患24条,复查达到要求24条,下达《复查意见书》25份。监察的具体情况是:
一、 本周,监察一科对鹤煤(集团)公司八矿、寺湾井和十矿进行了雨季“三防”专项监察,查处隐患3条,复查问题4条(整改4条),依法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3份,复查意见书4份。其情况如下:
寺湾井:井下部分高压电缆(泵房电机负荷线)未作泄露和耐压试验,责令立即改正。
十矿:未在图纸上标明相邻煤矿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责令2005年7月31日前改正;井下部分电缆(设备负荷线)未按规定进行泄露和耐压试验,责令改正。
二、6月13日-6月17日,监察二科对九龙山煤矿和大众煤矿进行了雨季“三防”专项监察,并配合省局对安阳县南平煤矿、水冶煤矿、昌盛煤矿和安阳矿务局大众煤矿进行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中发现隐患58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4份。同时对大众煤矿、南平煤矿及九龙山煤矿进行了复查,复查隐患22条,均已整改达到要求,制作复查笔录3份,下达《复查意见书》21份。
三、本周,监察三科对鹤壁市曹家煤矿、鹤壁市马庄煤矿、鹤壁市大河涧许沟煤矿进行“雨季三防”专项安全监察,监察中发现安全隐患16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5份。复查整改安全隐患30条,下达复查意见书6份;配合省局对鹤壁市王荒煤矿、鹤壁市郝荒煤矿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8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2份;各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鹤壁市曹家煤矿:主风机房、主配电室未安设防雷电装置;主要水仓无副仓,水仓的有效容量不能容纳4h的正常涌水量,运输巷水仓到井底水仓无排水管路;未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未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未及时收集老空水资料并在有关图纸上标注;井下一平巷煤巷掘进工作面未采取探放水措施,未设置甲烷传感器;联络巷风门未按规定安设;井下多处敞口盲巷。
(二)鹤壁市马庄煤矿:矿井排水系统不健全,老井主要水仓无副仓,新井没有备用水泵;井上通信系统、主井井架未装设防雷电装置;未定期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未收集老空水资料并在有关图纸上标注;未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
(三)鹤壁市大河涧许沟煤矿: 未组织雨季防治水应急预演;未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出水情况未及时标注在图纸上;未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水仓容量不符合规定
(四)鹤壁市王荒煤矿:隔爆水袋吊挂不规范;井下雷管库、火药库不符合规定;11012掘进工作面风机开关等电器设备位于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11011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与作业规程不符;主井安全出口改造工程未完工;井下消防管采用塑料管。
(五)鹤壁市郝荒煤矿:有11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到期未复审;102工作面作业规程、103作业规程不完善;探放水作业规程未审批;103掘进工作面未敷设防尘供水管路;103掘进工作面与102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未在被串102采煤工作面前设甲烷传感器;井下密闭不合格;井下爆炸材料库无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副水仓淤煤较多。
发布时间:2005-6-29 文章来源:河南豫北监察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