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供销社:

近期我省相继发生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爆炸和储存仓库爆燃事故,这充分说明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还很多,失控失管现象在一些县(市)区还比较突出,违规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问题没有及时有效查处。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的购销旺季,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任务非常艰巨,为认真贯彻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0536号)文件精神,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一次烟花爆竹专项整顿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和检查的范围

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06年元月9—15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部门全力联动。检查组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彻底查清烟花爆竹行业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特别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非法储存等问题。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安全经营管理情况

1、组织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安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

2、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是否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是否有值班制度、巡查、检查制度、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卫制度。对保管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

4)是否有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是否有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6)是否有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7)是否有应急救援预案。

8)是否有安全经营考评和奖惩制度。

9)是否有自主产权的烟花爆竹配送箱式货车,车上是否悬挂危险品标志。

(二)仓库设施安全情况

1、仓库与邻近国道、省道、居民区、加油站等的外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C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3、仓库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库区是否装有避雷设施,划定消防通道并始终保持畅通无阻,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库区内严禁烟火,仓库不得用于储存产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库区的机动车必须加装防火装置。

4、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要齐全有效,要有醒目的危险标志。

(三)物品质量及堆放情况

1、库存量情况。

2、是否从省外定点厂家购进;是否粘贴全省统一的省外购进专用封签;仓库内是否存放“三无”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一切烟花爆竹产品都需在产品上或小包装上用中文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注册商标。并在包装内附《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必要的使用说明)。

(四)人员培训及资格情况

归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有上岗资格证。

(五)零售网点布设情况

1、零售网点是否有经营资格证、网点设置是否合理。以销售点为中心,半径100米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附近50米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商场、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设立或变相形成烟花爆竹集贸市场及一条街,严禁在国道、省道等人员、车辆多的主要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地带设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

2、零售点是否专人、专柜销售。准许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商店,必须设专柜销售,并与其他柜台拉开一定距离,做到专人售货,专人保管,不准现场试放,不得与其他货物混放,严禁烟火和明火取暖;要张贴安全防范警句,要有相应的消防和设备。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市供销社

 

 

 

 

二○○六年元月四日